4月13日,吉林省政府召开本轮疫情防控工作第3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以下为主要内容:
逐步放开社会面,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吉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宝宗介绍,吉林省围绕逐步放开社会面,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在确保防疫安全基础上,稳妥有序、精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一企一策打通堵点难点,加强与上下游企业沟通协同,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转。加强民生物资保供,照顾好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生活必需品配送到位。扎实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畅通农资供应运输通道,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代耕代种,确保不误农时、抓好春耕。
持续采取“抗原普筛+核酸核准”,开展精准筛查
吉林省卫健委党组成员耿建仁介绍,吉林省指导长春、吉林两市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对沿街商户、物流配送等重点群体,设置流动检测点,移动巡回检测,防范重点人员与小区居民交叉感染风险。统筹调派移动实验室,为一汽集团提供日检测2万管的检测能力,全力保障一汽集团的复工复产。持续采取“抗原普筛+核酸核准”办法,对涉疫高校重点人群,开展精准筛查、全覆盖检测。
做好治愈人员出院和出舱转运返家工作
耿建仁介绍,吉林省统筹做好治愈人员出院和出舱转运返家工作,不断拓宽新冠病毒感染者和正常诊疗患者出院渠道,尽快释放医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指导长春市做好方舱合舱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轮休。充实医疗力量,加强病患巡查,提升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新增长春市中医院为“黄码医院”,进一步满足特殊人群尤其是急危重症患者诊疗需求。对重点医疗机构开展院感巡查“回头看”,加强院感管理、健康检测、环境消毒,确保患者救治和医疗质量安全。坚持中西医结合、分类施治,集中优势医疗资源救治重症患者,提高治愈率。
三项措施帮助解决困难群体就业
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王术国介绍,针对零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吉林省各级人社部门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畅通帮扶渠道。除全省各级线下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外,就业困难人员还可通过“96885吉人在线”热线电话和官方网站提出就业帮扶申请。平台受理后将及时为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信息等就业服务。
二是实行专人包保。针对未就业的困难人员,各级人社部门将实行就业服务专员“一对一”联系包保责任制,通过走访调查、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摸清帮扶对象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并结合实际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到精准施策。
三是确保兜底帮扶。对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各级人社部门将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此外,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各级人社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
降低和缓解企业成本压力
吉林省人社部门发挥社会保险多元功能,采取“降、缓、返”等措施,降低和缓解企业成本压力:
一是降低费率。2022年,吉林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个人:0.3%,单位:0.7%)的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二是实施缓缴。对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市县的企业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执行此项政策的市县,由当地政府报批后公告。本地区封闭管理结束的次月,企业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补缴缓缴期养老保险费时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其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援企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将顶格落实国家稳岗返还比例要求,最高提高至90%。采取“免申即享”方式,通过数据比对,确定返还企业,直接返还到账,不用企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