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atriation在税务和法律语境中通常被翻译为“放弃国籍”或“移居国外”。在美国税法中,它特指个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终止与美国的税务和法律关系的行为:
放弃美国公民身份(Renouncing U.S. Citizenship):
指美国公民通过正式程序放弃其国籍,不再享有美国公民权利,也不再承担作为美国公民的义务。
放弃绿卡(Relinquishing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y):
指长期美国永久居民(通常指持有绿卡超过8年的人)选择放弃其永久居住权。
Mark-to-Market Regime for Individuals是一种税收处理方法,主要适用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美国个人,例如与**放弃美国国籍(Expatriation)**相关的“视同出售规则”(Deemed Sale Rule)。这种制度要求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将其全球资产视为已全部出售,并对任何未实现的增值部分缴纳资本利得税,即使这些资产并未实际出售。
1.适用场景
Mark-to-Market Regime 通常在以下情况下适用:
a. 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Expatriation)
根据《内部收入法典》第 877A 条,当一个人被归类为“覆盖的放弃者(Covered Expatriate)”时,其全球资产在放弃国籍的当天会被视为已出售。
资产增值部分(视为出售的收益)需要纳税,即使资产尚未实际出售。
2.覆盖的放弃者标准(Covered Expatriate)
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个人会被归类为“覆盖的放弃者”:
最近五年的平均年应税收入超过规定门槛(2024年约为$201,000)。
全球净资产超过$2,000,000。
未能提交 IRS 要求的Form 8854(《放弃国籍税务责任声明》)以证明其税务合规。
免税额度:
2024 年,视同出售规则允许一个免税额度($866,000,每年调整通胀)。未超过此金额的部分不需要纳税。
示例
假设 John 在 expatriation 当天拥有以下资产:
一处房产,公允市场价值 $1,500,000,税基 $1,000,000。
股票投资组合,公允市场价值 $500,000,税基 $300,000。
计算:
房产视同出售收益 = $1,500,000 - $1,000,000 = $500,000。
股票视同出售收益 = $500,000 - $300,000 = $200,000。
总收益 = $500,000 + $200,000 = $700,000。由于小于免税额度 $866,000,John 不需要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