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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之所向 法治之光——记“2024年度法治人物”丁宇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05 12:42:48   浏览次数:22  发布人:9243****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对于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丁宇翔而言,这一天是日程满满的一个工作日: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一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件的开庭,主持召开法官会议讨论案件,就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阅卷……同时,这一天也是特别的一天:他荣膺“2024年度法治人物”,站在了时代舞台的聚光灯下。在此之前,他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对于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丁宇翔而言,这一天是日程满满的一个工作日: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一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件的开庭,主持召开法官会议讨论案件,就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阅卷……

    同时,这一天也是特别的一天:他荣膺“2024年度法治人物”,站在了时代舞台的聚光灯下。

    在此之前,他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法院为民榜样……

    荣誉等身的他,有何心法、干法?

    他的回答在日拱一卒的奋斗里,在从来不语的时间里——从万千案卷中紧跟国家发展的铿锵脉动,以公正司法坚守法治信仰,以身为炬照亮法治前行之路。


    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担当者”

    以公正裁判推动法治进步,是丁宇翔走出北京大学校门时选择法官职业的初衷,更是他从业至今坚守的信念。走过18年的司法路,累计审结2300余件案件,已经数不清其中有多少疑难复杂案件。一场场“战役”,淬炼了他铁一样的担当。


    北京金融法院“1号案”蓝石资产案开庭。

    时间指针拨回到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于成立当天,受理了一起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该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被称为北京金融法院“1号案”。北京金融法院特地组成了由资深法官丁宇翔担任审判长的七人合议庭。

    240余份证据、2万余页材料、看完卷宗材料保守估计超过100小时、13次庭前会议及询问、累计20多个小时的开庭审理……一个个数字,标注着“1号案”审理工作的繁重程度。

    2022年1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方当事人收到了多达100余页、字数超过7万字的判决书。该案最终精细确定了各方赔偿责任范围,完成了“树立规则作用”的审判,对资本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具有重要示范效应。

    丁宇翔办理的涉2500余人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案,更是达到难度指数之最——迄今为止国内涉案人数最多、案涉侵权行为持续时间最长、案涉法律关系最繁、索赔金额最高。

    该案2500多名投资者的登记和参加诉讼,意味着维权的高昂成本,也成为推进案件审理的现实难题。丁宇翔提出搭建一个在线平台,方便当事人完成诸多诉讼事项,“如此当事人维权的通道就能打通了!”

    在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仅3个月,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就得以建立。该案2000多名投资者通过平台完成了登记、诉讼材料提交、代表人推选等工作,免去了往来奔波,推动了审理进程。

    北京金融法院基于该平台建成“双轨双平台”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经为12000余名投资者在线诉讼提供了便利,成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丁宇翔伏案研究案情。

    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创新者”

    随着我国资管市场迅猛发展,金融机构踊跃创新,金融产品丰富多元,但层层嵌套的交易结构、繁复冗长的交易文件以及真假难辨的意思表示等,成了金融审判的“拦路虎”。如何以创新为翼,丰富金融审判“工具箱”?回答时代之问,他秉持司法为民、如我在诉,交出了一份份优异答卷。

    2023年,丁宇翔负责审理一起基金合同纠纷案。该案到北京金融法院时,原告田某的情绪已至爆发边缘:“我们那么多人的投资,最后都打了水漂!你们法院会不会审案子?”丁宇翔心里一惊!细查之下才发现,被诉至法院的涉某基金公司案件竟然多达十余件,但因为一直对该批案件的事实和责任认定存在争议,该批案件的审理成了各个法官的“烫手山芋”。他主动站出来担任所有涉该基金公司案件的审判长,牵头处理该批案件。

    通过逐页翻阅基金方案、基金合同以及风险揭示文件,逐条查证该公司应收账款,多轮与基金公司和田某沟通,丁宇翔发现该基金公司对其2017年以后实际可收取的应收账款疏于调查,并存在认识错误,其在尽职调查汇总方面未尽到谨慎勤勉义务。法院最终判定该基金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按照4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就此办结,但他并未止步于此。“要总结出一套办法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他翻阅了大量资管类产品案例及相关文献,最终梳理总结出“匹配调查事项—强调亲历性—进行持续调查—全面及时呈现调查结果—调查后自证勤勉—通道方尽调义务有限豁免”的“六步审查法”。“‘六步审查法’明确了对资管产品管理人尽职调查义务的司法认定,尤其是在尽职调查合法的认定标准方面,对我们后续开展相关业务起到了示范作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虚假陈述是资本市场中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多发行为。如何精准核算虚假陈述对股价造成的影响,是长期困扰金融审判的难题。丁宇翔认为:“我们以往适用的损失核算方法没有很好考虑市场风险这个关键要素,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还是要寻求一种更精准的损失核算方案。”

    经过无数次与核算机构的研讨和演示,丁宇翔带领审判团队和核算机构的研发团队最终确定了“基于证券行业大数据,将金融行业因子与司法审判因子相结合,剔除与虚假陈述无关的证券市场风险等其他因素对股价的影响”的“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显著提升了核算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另一个堵点是发案量大、专业性强,涉诉中小投资者人数较多,维权能力相对较弱。为打通堵点,时任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的丁宇翔与副庭长孙兆晖带领审判团队创建“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从100余件典型案例中抽取提炼调查要点,搭建了当事人庭前在线填写和交换《要素问答表》的信息化平台,为证券纠纷当事人提供了诉讼指南和解纷模板,增强了庭审调查和纠纷调解的针对性。

    “‘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诉讼维权难度,现在已经是我们打证券虚假陈述官司的‘法宝’了!”一位曾参与其中的诉讼代理人反馈说。目前,该审理模式实现庭审场景向前延伸,已为2000余名中小投资者提供“解纷路线图”,平均庭审时长缩短近50%。

    勤而有恒、向光而行的“思考者”

    面对命运之痛,他选择报之以歌。

    2021年11月丁宇翔被确诊肺部恶性肿瘤。病休那段时间,除了药物治疗,医生也为他开出了“精神药方”——培养吉他、花草种植等兴趣爱好。他谨遵医嘱去做后,却似乎都提不起兴趣,六弦中切换的闲逸愉悦不及法律条文间跳转的凝神聚思,窗前婆娑的花影终究被他照顾得红褪叶衰。

    几番努力宣告失败,他真正的“精神药方”像是心底暗流,终是澎湃而出。发表于2022年第6期《中国应用法学》的《证券发行交易场景下个人信息规则的适用约束与司法调适》一文,是丁宇翔返回工作岗位后发表的第一篇专业学术文章,但真正写作这篇文章的三个月,却是他在休病假治疗期间。丁宇翔说,是这篇文章救了他的命,让他在最难的时候忘记了病痛,专心做一件喜欢的事。

    印证“精神药方”的,还有他的这样一张“遗愿清单”:

    1.回老家陪父母一段时间;

    2.陪爱人、孩子出去旅游一次;

    3.审结乐视网的案子;

    治疗期间,即使单位再三嘱咐他安心养病,他还是回院开庭4次,审结各类案件20余件,参加线上合议、法官会议20多次。

    当被问到他会对法律之爱加一个怎样的期限时,他的回答是“无期,没有期限”。如今46岁的丁宇翔早已打破“还剩13个月”的“癌症魔咒”,他两鬓斑白,虽略显沧桑,但目光炯炯、精神十足。

    其实,研究与写作是他与众不同却又一贯的“休闲”选择。北大法学院毕业工作后,他又攻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师从孙宪忠教授。上下班通勤的地铁,儿子辅导班的教室外面,陪着妻子值班的间隙,都成为他思辨读写的时空。儿子口中的他有些“单调”:“每次爸爸带我上辅导班,都是我在上课,他在上班。”妻子眼里的他有些“笨拙”,写法学文章能“落笔生花”,真养起花来只剩“枝上残花”。

    勤而有恒,功不唐捐。一本本著作扎实铺就了他的专家型法官之路。参加工作以来,他在法学领域先后出版2部独著、8部合著,并在多个法律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文章70余篇。现任审一庭庭长的陈广辉介绍:“我与丁宇翔相识多年,电话素有往来,但多是工作和专业问题,从未谈及其他,也从来没有吃过一次饭,唯一一次收到他送的礼物,就是他写的书。”


    丁宇翔在青年干警读书会上为青年干警分享书籍。

    孙宪忠教授曾评价,丁宇翔是自己最勤奋、最善于思考的学生之一。

    “作为全国法院法官队伍中的一分子,我会一如既往坚守本职,尽己所能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丁宇翔而言,法治人物的荣誉是新的起点。最近他的“精神药方”又多了起来,关注涉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欺诈损失计算问题以及证券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民事责任问题等,计划审结手头几件比较棘手的案件,做好北京金融法院证券纠纷审判白皮书。

    寒梅报春,拳拳之心。他以真挚的热爱跨越生命的关隘,以坚定的信仰奔赴法治的山海,突破身体的极限、案件的难关、技术的壁垒,在一路生花的旋律中,追逐法治之光不断向前!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见习记者:渠丽华|图片/视频:北京金融法院

    责任编辑:贺晴|联系电话:(010)67550765 电子信箱:fyxw@rmfyb.cn

    新媒体编辑:张孟 孟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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