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的深邃海洋中,探索教育的本质是一场充满挑战与惊喜的远航。对于初涉其中的我而言,阅读哲学书籍,尤其是像《教育的本质》这样的著作,难度不言而喻。但好在有共读群里伴读老师的引导,让我在晦涩的文字间找到了前行的方向。
今日阅读《教育的本质》第三章第一节关于卢梭的内容,其中对杜威教育理念的阐述,深受启发。杜威,这位实践主义的巨擘,他坚定地认为教育的本质深深扎根于人的教育实践之中。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教育实践是基石,倘若缺失了这一关键环节,教育现象便如无本之木,教育本质更是无从谈起。这就如同建筑高楼,没有坚实的地基,一切华丽的构想都只能是空中楼阁。
在杜威看来,教育本质的揭示离不开教育实践。教育的本质是在人这种高级生命体的教育实践中体现出来的,若没有教育实践,就既没有教育现象,也没有教育本质。因此,在杜威看来,教育的本质是通过教育实践来揭示的,更准确的说法是,人在教育实践中,发现了应对教育问题和环境的有效手段,而对“目的---手段--环境---行动---效果”的整体把握,就构成了对教育本质的理解。例如,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环境),设定提升学生某方面能力的教学目标(目的),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手段),通过具体的教学活动(行动),最终观察学生在知识掌握和能力提升上的变化(效果),这个过程就是对教育本质的一种生动诠释。
杜威还提出自然本身并无目的,只有当天性在与环境的互动中发展,目的才会应运而生。这一观点虽看似与传统认知存在分歧,甚至有语词之争的嫌疑,却成功引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教育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为了培养适应社会的人?还是为了激发个体的内在潜能?亦或是为了传承知识与文化?不同的教育学家、思想家给出了各自的答案,而杜威的理论无疑为这场讨论提供了一个独特且富有深度的视角,让我们在探索教育目的的道路上有了新的思考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