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那个活在记忆里的少年,稍微触动了一下记忆的开关,我就会回忆起从前。下午我在阳光下寒风中玩着篮球时,不禁又想起来我的初中时代和好基友红和勇一起打球的情形。
那时的我们没有工作挣钱的烦恼,也没有家庭婚姻的难题,更没有对未来的担忧,只有一点点学习上的压力。放学后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村那头的简易篮球场上打篮球。说那里简易,是因为那里本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篮球场,只是那里有一处空地,有人买了一个篮球架,于是爱打篮球的人们都奔向了那里。
那时大家的篮球技术都很一般,身高的人全靠身高的优势称霸篮板球,个小灵活的的人就靠灵敏的身形在外围游走,若是有人投篮命中率很高,那他绝对是全场最靓的仔,而我既没有身高优势,也没有敏捷的速度,投篮也不准,于是我就只剩下一腔对篮球的热爱,做一个二传手和挡拆者。
只要你对一件事情很有热情,那么在无聊的事情也会变得很有意思。是的,我只要站在篮球场上,我就会热血沸腾,浑身充满力量,当我接到一个球时,我更是流川枫附体,恨不能马上就投进一个球。
现在,我再也没有机会和曾经的小伙伴们一起打球了,只能看着新一代小孩子们在篮球场上戏耍着球。